去年7月29日,被告人贾某主动到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分局双榆树派出所投案。顺德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冯某、贾某的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
被告人冯某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被告人贾某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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