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备受关注的中国作家维权联盟诉百度侵权到近日沸沸扬扬的网络“抄袭门”,随着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人类进入智慧即时共享的时代,网络侵犯版权已成为版权侵权的主要形式之一。拒不完全统计,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了大批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已达全部著作权案件的50%左右。
4月24日,国家版权局法规司司长王自强在出席2012世界知识产权日“智慧保险箱研讨会”时说,与传统的著作使用方式不同,由于互联网数字化的存储和传播方式,数字版权领域的侵权呈现数量大,涉及面广等新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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