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互联网发展速度迅猛,承载的信息量和传播速度前所未有,希望全国人大正式立法,加强对我国互联网领域的管理和规范。”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北京团代表索连生在今天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建议。
索连生代表在审议中提出,目前我国正处于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新时期,文化领域涌现出了新的问题,而我国在在文化创意产业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新型传媒方式、微博、网络视听等领域缺乏相应法律规定,应该加强文化立法。
“当前我国互联网发展迅猛,但我国在这一领域的立法还没有跟上时代的需要。”索连生代表认为立法管理规范互联网势在必行。
相关统计显示,截止去年底,我国网民数量达到5.13亿,网站数量为230万,网页数量为866亿个,微博数量近3亿。
面对如此庞大的数字,索连生表示,当前网络所承载的信息量和传播速度远远超过传统媒体,而现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相关法规已经不能满足新形势对法制的需要。
索连生建议全国人大实施对互联网的立法工作,通过立法加强管理规范,又以法律形式引导互联网的健康发展。
“互联网的良性发展,是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措施。”在今天的审议中,李福成代表也表示,在网络信息化快速发展的情况下,每一个人都要注意在网络上坚持守法,全国人大应该研究加强网络管理方面的立法,使网络可以传递健康信息、弘扬主流文化。